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共市监食处罚〔2021〕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豆腐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盐菜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1 |
决定机关 | 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