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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市监处字[2020]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0
    决定机关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