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卫公罚〔2019〕0212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7 |
决定机关 | 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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