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腊劳社监罚字[2019)第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逾期不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劳动监察询问通知和责令整改指令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行政罚款2000元,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前到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罚款金,账号:24099601040005792,信用代码11532823015238062R,联系电话:0691—812233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05 |
决定机关 |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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