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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钱塘(消)行罚决字〔2020〕160000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米果七格部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米果七格部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杭州米果七格部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6月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4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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