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恒泰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远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23561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0029号
    案号 (2015)深中法执字第013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26
    发布日期 2015-08-1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一应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269万元; (二)申请人有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八配合申请人办理此等手续; (三)被申请人一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9,158.46元,并按照0.067%/日的利率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14年8月22日至实际付清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269万元之日止的违约金; (四)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其付出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和其他因本案产生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85,174.10元; (五)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05,85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已经预缴了全部仲裁费,现予以全部冲抵,被申请人一应向申请人偿付此笔代垫费用。 (六)被申请人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被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除第(二)项外的其他各项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