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樟(消)行罚决字〔2019〕00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青宜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一九年七月十日东莞市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给予东莞市青宜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青宜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0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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