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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运罚决字[2020]第3303245120100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东阳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3月02日22时0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五洲客运中心巡查时,发现浙G.D599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丁海涛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丁海涛驾驶浙江省东阳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的浙G.D5999大型普通客车,载客36位从贵州省贞丰县贞丰汽车站开往永嘉,并且在永嘉县五洲客运中心下客,该车核准客运线路牌为东阳汽车西站到贞丰汽车站,浙江省东阳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0
    决定机关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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