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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睢)文体广旅罚字【2019】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9
    决定机关 睢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