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徐交罚[2021]012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2月20日,新国线集团(徐闻)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GJ1901客车在营运中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02 |
决定机关 |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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