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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39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6月04日10时5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虎门镇北栅车站对面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新国线集团(徐闻)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使用粤GJ2781大型卧铺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大客车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你单位驾驶员使用大型卧铺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第三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1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