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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苍运罚决字[2019]第33032751191000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苍南县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9月24日,苍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苍南县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的浙C.D3709青年牌大型普通客车于2019年9月18日06:37至21:45从平阳行驶至福建省安溪县,未申报线路,苍南县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0
    决定机关 苍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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