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土资罚字〔2018〕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德清县下渚湖街道沿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违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17年12月擅自占用坐落在下渚湖街道沿河村和尚玗地段914.71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造停车场。建筑占地面积47.25平方米(建筑面积47.25平方米),硬化面积289.26平方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26 |
决定机关 | 县国土局 |
法定代表人 | 丁春荣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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