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凤(消)行罚决字〔2019〕00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一芯智能标签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滘、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2019/12/25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给予广东一芯智能标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给予广东一芯智能标签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5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岗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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