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鄂能罚〔 2020 〕2001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现开采区域五盘区布置在呼和乌素尔林兔井田内,超出该矿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以上事实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七)项 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该矿停产整顿;2、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处罚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6 |
决定机关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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