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嘉信商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0705****1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民初2619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59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四川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嘉信商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冯清峰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的商铺收益49710.89元及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的违约金7297.55元;二、驳回原告冯清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63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四川嘉信商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