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九点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植育通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5AP3UW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5051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174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九点半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泓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 10000元及逾期利息(该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 款利率标准,以5000元本金自2018年9月26日起计至2018 年10月25日,以1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26日起计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九点半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泓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6000 元; 三、被告植育通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九点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追 偿; 四、驳回原告广州泓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九点半餐饮管理有限公 司、植育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直接支付给原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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