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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葫环罚[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为2万元。责令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7
    决定机关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