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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溧建罚字 [2020]第 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2880000.00元)1即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整(28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2
    决定机关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