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铜城规罚﹝2019﹞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处以1-3#配电房、泵房工程造价(3182418.79元)5%计人民币159120.9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对增建移动门卫室的行为不予处罚。3、责令完善相关手续。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1 |
决定机关 |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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