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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恩市市监罚【2019】0923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冷鲜猪肉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2
    决定机关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