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330483262005139000001 |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奕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75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1 |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市卫生健康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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