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沧处〔2021〕13098421000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640万元,罚款5.43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6
    决定机关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文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