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公海(鼓)行罚决字[2021]012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8日10时40分许,鼓楼派出所民警在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宁波大酒店日常工作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采用无认证的方式提供无线WIFI服务,且无法提供网络安全日志。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场改正。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警告并责令当场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8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鼓楼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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