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雾化组件及电子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0620430.9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5075506U 公开(公告)日 2021-12-10
申请公布号 CN215075506U 申请公布日 2021-12-10
分类号 A24F40/40 分类 烟草;雪茄烟;纸烟;吸烟者用品;
发明人 何钦;李海锋;范时康 申请(专利权)人 多美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华奇信诺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范亮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新零售数字化产业园C栋701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发光雾化组件及电子烟,所述发光雾化组件包括雾化器、壳体及发光组件,壳体包括可拆卸连接的外管件和内管件,外管件由透光材料制成,内管件由透光材料或非透光材料制成,内管件开设有用于容置所述雾化器的容置腔;发光组件包括设于壳体下方的至少一个发光体。在实际应用中,通过内管件与外管件将发光组件发射的光透出,使雾化组件呈现夺目的发光效果,以吸引烟民使用电子烟,更好的帮助烟民戒烟;采用透光材料制成的外管件以及由透光或非透光材料制成的内管件组合形成的双层壳体结构,既保证了良好的透光率的同时,也具有良好的隔热以及隔音性能,减少雾化组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和噪音的传递,保证用户的使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