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数据级别的消费信息采集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20747377.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4946097U 公开(公告)日 2016-01-06
申请公布号 CN204946097U 申请公布日 2016-01-06
分类号 G06Q30/02(2012.01)I;G06K17/00(2006.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庄良;厉紫阳;王智斌;沈徐兰;岳一涛;冯卢梦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青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310004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6号12层1206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大数据级别的消费信息采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前端机和后台大数据服务器,其中,所述信息采集前端机包括:RFID读取器、条码扫描器、键盘、刷卡器、控制芯片、数据缓冲存储器、网络通信芯片、有线联网端口、WI-FI网卡;所述控制芯片连接RFID读取器、条码扫描器、键盘、刷卡器以及数据缓冲存储器;所述网络通信芯片连接有线联网端口、WI-FI网卡以及数据缓冲存储器;所述后台大数据服务器通过网络连接至少一台信息采集前端机。本实用新型所述大数据级别的消费信息采集系统能够同时实现社区零售的刷卡收费以及消费信息的采集和网络上传功能,利用有线网络电缆或者WI-FI信号接入互联网,将消费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后台服务器进行存储,保证了针对消费信息实现大数据分析的数据采集实时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