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人社察罚字[2021]第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监察条例》等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8 |
决定机关 | 泗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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