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龙森家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0767****1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7民初7533号 |
案号 | (2019)苏0507执390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1-16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州龙森家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州市瑞邦家具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66899元及相应的违约金(以566899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7日起按照月利率2%标准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4978.5元,由被告苏州龙森家具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17458)。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55530104001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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