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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房市监处罚〔2022〕13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null
    行政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7
    决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