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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房处字〔2019〕第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罚款4187.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2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安淑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