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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市监检处〔2017〕3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财物:未销售的不合格“WORTHY”牌咖啡色大衣1件;2、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3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