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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0339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18日9时5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绍兴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会议记录无照片,十二项制度文件记编无法完全提供,记录签到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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