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虹处字(2019)第0920180013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28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殷贤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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