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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综执〔2021〕罚决字第07-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七古登股份经济合作社违法事实和违则:2021年01月15日10时15分,我局上塘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杭州拱墅区上塘单元FG07-R22-03地块有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检查发现该处楼层有加层现象。根据浙江南北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在上述地点进行的现场测绘并出具的《上塘单元FG07-R22-03地块社区配套用房项目房产预测绘成果报告》显示,该处楼房共七层,总面积为玖仟陆佰壹拾点陆零平方米(9610.60平方米),(具体内容见《上塘单元FG07-R22-03地块社区配套用房项目房产预测绘成果报告》)。根据当事人出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30100201500478号)该处地上建筑面积为肆仟玖佰伍拾(4950)平方米。超出面积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审批手续。现场情况已拍照、摄像取证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种类:罚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决定: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超出规划审批的面积4823.40平方米的建筑物予以没收。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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