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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赤银监罚决字〔2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30万元 2.责令包商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0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赤峰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玉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