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赤银监罚决字〔201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贷款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30万元 2.责令包商银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3-0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赤峰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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