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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海市监处〔2016〕3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64.28元;2.没收净含量13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6年01月06日的黄金香咖喱味猪肉条(肉干)845袋;3.罚款人民币16248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03
    决定机关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祝早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