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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0)6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2
    决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于学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