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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德广处字〔2018〕010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0
    决定机关 广汉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冷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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