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太旅市监经处字〔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2、没收广告费用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8125),上缴国库;3、罚款壹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18125),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5
    决定机关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建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