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太旅市监经处字〔2018〕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2、没收广告费用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8125),上缴国库;3、罚款壹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18125),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05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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