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宜高)应急管罚〔2020〕G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决定机关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