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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猇环罚〔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0
    决定机关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