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30055****847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91民初153号 |
案号 | (2020)冀0691执35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三期付清欠付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货款共计323800元,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150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123800元,上述款项直接汇入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行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支行,账号100148027844); 二、如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按本协议第一条如期足额给付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本案纠纷即全部解决,其他双方不再相互追究; 三、如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任何一期如期足额给付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则应立即给付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23800元(本协议签订后,如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已给付部分款项,则从中扣除),河北博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申请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78元,由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 五、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在本调解协议签名后,本调解协议立即生效,要求人民法院制发民事调解书。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