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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卫医罚【2020】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单位:温州市鹿城众康门诊部,9133*****33G,经营者:顾永斌;330825****0014;违法事实: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结果:警告、罚款3400元;处罚文号:温鹿卫医罚【2020】74号;处罚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4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