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萧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1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杭州滨旭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12月开始对其所开发的东方悦府小区位于湘西路的南出入口建筑进行改建,改建后的该小区南出入口建筑为M结构,外观干挂石材,沿东西方向布局,东边为行人出入口,西边为机动车出入口,中间为保安室。经测量,该出入口建筑地面投影长为22.5米,宽5.2米,投影面积为117平方米。2019年1月份建成。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杭州滨旭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内容: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投影面积为117平方米的东方悦府小区湘西路南出入口M结构建筑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9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