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盐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3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3月底开始,当事人浙江省普陀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148778003E)在海盐县武原街道建丰路南侧杭州湾文旅城A06地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5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董雪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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