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工商处字〔2017〕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有关产品质量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二、罚款2500元。三、违法所得751.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0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佛山市天远贸易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