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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思税罚〔2020〕6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