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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2〕8015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25日下午16时07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新接到雅阳派出所刘坤副所长的电话称:泰顺县隆发客运有限公司车号为浙CG2207中型普通客车行驶异常且有该车行驶情况视频,请泰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车的所属公司介入调查。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25日19时19分到泰顺县雅阳镇泰分路111号泰顺县隆发客运有限公司对浙CG2207中型普通客车2022年3月25日行驶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3月25日对宋元如进行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宋元如于2022年3月25日办理好泰顺县隆发客运有限公司车号为浙CG2207中型普通客车的车辆审验和车辆等级评定的相关手续后,驾驶该车从罗阳开往雅中,2022年3月25日13时05分行驶至上雅线K2+600m路段时,因驾驶时打开的车内空调温度较高导致犯困影响判断力而驶向对向车道,和一辆电瓶车交会后又和第二辆小车交会时造成事故(小车后视镜被碰坏)。2022年3月25日和3月27日对泰顺县隆发客运有限公司周大选进行询问,发现该公司所有车辆都有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只能监控到公司车辆的行驶轨迹,无法监控到车辆运行实时视频;关于动态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该公司多次找移动运营商解决,至今仍未解决;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其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此次行驶情况被网友拍摄成视频放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上传播,形成巨大关注事件,根据网络舆情发酵产生负面影响,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回应社会关注,以消除社会影响。3月27日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照片、现场行驶情况视频、2022年3月25日对周大选的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周大选身份证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2022年3月25日对宋元如的询问笔录、驾驶员宋元如的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宋元如的从业资格证原件、驾驶员宋元如的身份证影印件、浙CG2207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2022年3月27日对周大选的询问笔录、其它书证原件(雅阳派出所刘坤副所长的来电记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泰顺县隆发客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泰顺县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3
    决定机关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周大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