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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8808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华港集团(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金海路加气站违反了燃气供气站点经营过程中丧失或部分丧失经营条件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8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816号实施燃气供气站点经营过程中丧失或部分丧失经营条件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其他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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