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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乌三运罚【2021】05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正)第24条、第26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5月17日18时10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乌鲁木齐鑫大天源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鑫大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因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被我运政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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